6.2.5要严格对从事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审查,凡是有过刑事,治安记录的人员, 问题较多的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均不得聘做安全保卫工作.
7,饭店安保部门的职能和权力
7.1职能
7.1.1制定本饭店的总体安全保卫管理方案和各种防范予案.
7.1.2拟定并不断完善本饭店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行并监督落实.
7.1.3领导警卫工作,部署警卫力量,维护本饭店的经营秩序,保护公共财产,游客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查处一般案件.
7.1.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知有关部门并限期整改,事关全局的重大隐患,要提出有效措施方案报请总经理批准.
7.1.5保护财务部门取送公款.
7.1.6做好大型宴会,集会和来店重要宾客的内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执行保卫任务.
7.1.7对新进店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对在职职工进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督促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参加主管机关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坚持持证上岗规定.
7.1.8对义务消防队,保安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形势教育.
7.1.9对住店宾客和来店工作的外埠人员户口登记实行监督,对可疑的重点人员实行查控.
7.1.10维护饭店正常经营循序,查禁和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的活动,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7.1.11按"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做好对来店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期间的饭店安全.
7.1.12对饭店重点要害部位实行特殊管理,对出租场地和小合资,小合作部位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7.1.13管理,使用好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监控设备.配合饭店工程部门做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安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各种安全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
7.1.14对饭店的各种钥匙的配制,锁芯调换,电子或磁卡钥匙的制作,实行同意登记,审批,控制.
7.1.15广泛收集,整理安全信息,做好文秘工作,建立并保管好安全保卫专业档案.
7.1.16及时上报本饭店发生的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损失情况,确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7.1.17教育本部门人员礼貌待人,寓安全保卫工作于服务中,严禁知法犯法,持械逞强,漫骂殴打客人.
7.2权力
7.2.1对本饭店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的招聘,雇佣进行安全审查,发现有劣迹的,有提出录用否决的权力.
7.2.2对本饭店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出现劣迹或发现与所从事工作不相适用,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和进行调换.
7.2.3对进入饭店的可疑人员进行盘问,查验证件,对重大可疑人员实行监控并向总经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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